9月1日后,东莞市将全面整治本地摩托车、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记者今天(8月29日)从东莞市整治本地摩托车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会上获悉,我市决定在9月1日开展一次以“取缔、严禁、打击、公劝”为主要内容的“治摩1号”全市统一行动。
市领导刘志庚、黄双福、崔建,梁国英等出席了会议。
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工作总结汇报会上,32个镇街的有关领导汇聚一堂,交流各自“治摩”工作中总结的经验。
据悉,各镇街在工作中根据自身特点,在“治摩”工作中各出奇招。塘厦、中堂、石碣为每个村配备24小时备用的应急服务车,解决群众紧急出行问题;南城等镇街采取奖励自行车的方法,鼓励提前报废摩托车;莞城、东城、谢岗采取预约上门回收摩托车的办法方便群众;横沥、大朗建立“村民车间”、“青年车间”、“本地妇女就业车间”,解决“摩的”司机或其家属就业;常平采取整合农贸市场摊位低价租给摩的司机的办法帮助摩的司机就业;寮步对困难“摩的”司机家庭实行读书帮扶减免学费;石龙、大岭山对年纪较大,不能安排就业的“摩的”司机,帮助其子女就业;凤岗、桥头对自主创业的“摩的”司机提供免息贷款;茶山、高埗举行“摩的”司机就业招聘会。

各镇街本地摩托车治理情况
据市治摩办统计,截止8月28日,全市已有48129辆摩托车提前报废,已有16337名“摩的”司机成功实现转型就业,另有9788名“摩的”司机领取了转型就业资助补贴,保证在9月1日后不再搭客营运。全市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阶段“治摩”和“禁电”要更加坚定信心决心
在今天(8月29日)的总结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对各镇街近期工作的成果表示了肯定,并强调,下阶段“治摩”、“禁电”工作,要更加坚定信心决心、更加坚持依法整治、更加突出宣传引导、更加落实利民举措、更加重视群众出行。刘志庚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跨区办理摩托车报废问题,并对通过正当途经获得东莞牌照摩托车的新莞人获得补偿等问题进行研究。
刘志庚表示,9月1日起,全市实行分区域、分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其中9月份是教育公劝期,对冲禁区的摩托车以宣讲政策、教育劝阻为主。设置一个月的教育公劝期,不是简单的把限制通行的期限推迟一个月,而是要通过开展教育公劝,使市民更加清楚地了解限制通行的规定,使市民有一个心理适应期,逐步缓和矛盾。这也是为了体现“治摩”工作的人性化,为了更加顺利地推进“治摩”工作。
摩的司机领取补贴仍搭客或取消分红
9月1日打响的“治摩1号”全市统一行动,将重点开展取缔摩托车搭客营运,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打击假牌假证摩托车以及禁行区域公劝活动。刘志庚在会上要求,9月1日当天,东莞所有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取消休息,上街参加“治摩”公劝。
行动期间,各镇(街)相关部门将出动力量设卡检查,并组织“治摩“临时联合执法队流动巡察,查处摩托车搭客营运、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以及假牌假证摩托车,并对冲禁区摩托车开展公劝。“治摩”临时执法队还将在摩托车搭客营运集中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工商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非法销售店进行突击检查,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电动自行车行为。
根据《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执法指南》,从9月1日起执法人员对查获的摩托车搭客将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而执法部门对达成口头协议、发生实际运输行为,即使没有收款的摩托车车主,其非法营运行为依然成立,也视同非法营运进行处罚,
刘志庚表示,9月份的公劝期是针对摩托车冲禁区而言的,对搭客营运不再设置公劝缓冲期。从9月1日开始,对继续从事搭客营运的摩托车主,交通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镇街也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尤其是对领取了补贴后仍继续搭客的,不仅要追回补贴,而且要在分红福利等方面作出处理,甚至可以取消分红发放。 |